转发人事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2023-06-02 15:17   审核人: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23号,附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时认定对象

    参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3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统筹安全与发展”“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专业科目可以用科研项目、论文、著作等折算学时形式来进行。

    (二)学时要求。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所需材料和折算细则按照湘人社办函〔2023〕23号文件执行。

    三、学习方式

    公需科目可以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的免费课程,专业科目可以用科研项目、论文、著作、线下培训等折算学时形式来进行认定,专业科目不足90学时的可以在以下平台学习专业科目。

    1.专技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的湖南开放大学、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家机构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上述机构将免费提供30学时的公共科目课程。注意:继续教育不认可干部培训网络平台上的学时。

    2.专技人员可以在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网址:www.ejxjy.com)、湖南大学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网址:jxjyjd.hnu.edu.cn)、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网址:www.hnpxw.org)三大继续教育网站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四、高级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1.学时认定年度:2023年度参评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2018-2022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21-2022年)。

    2.学时认定需提交材料

    1)专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认定并由人社厅或我处开具《学时认定单》的,本年度进行学时认定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原件和后续年度培训支撑材料即可。

    2)专技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上学习的线上课程,需提交该“管理平台”学时证书和课程明细。在该“管理平台”认定的学时,需按照附件中的《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有关说明》的要求,提供相关各类证明材料。

    3)专技人员在继续教育三大网站上学习的线上课程,需提交此三大网站的学时证书和课程明细。

    4)其他需认定的专业科目及具体学时(分)折算细则,请关注附件中的《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有关说明》。

    3.学时认定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提交时间:6月19日-6月22日,我处审核汇总后将统一报省人社厅核定后办理今年的《学时认定单》,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地点:人事处逸夫楼B608。

    2023年参评高教系列中级职称的专技人员无需上交继续教育认定材料。

    联系人:梁佳思,联系电话:7186625。

      

     

     

    人事处     

                                                2023年6月1日

    (一审:李云安 二审:周勇 三审:王翀)

     

    附件【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流程.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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